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耕地占用税是指在耕地用途发生变化时,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占有者需要支付给国家的税款。耕地占用税税率由国家根据当地情况确定,一般来说耕地占用税税率比土地使用税税率高,一般是2~3倍。
如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税暂行条例》规定:“耕地及其他未列明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所征收的税款,其计税价格的税率应视情况间有所区别,其最低税率不得低于两倍税额。”各省税政部门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征收耕地占用税税率,一般在2-3倍之间浮动。
以北京市土地税条例为例,其规定:“耕地及其他未列明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所征收的税,其计税价格的税率不得低于3倍税额。”除北京外,广东省土地税条例规定:“耕地及其他未列明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所征收的税,其计税价格的税率不得低于2.5倍税额。”
有时,耕地占用税税率会随着土地质量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比如,如果变更用途的耕地质量较低,那么相应的耕地占用税税率也会降低,从而鼓励发展建设。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主要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在实施耕地占用税时,有利于鼓励合理耕地,保护国家耕地资源,调节市场价格,实现农业和城市发展的协调,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采用定额税率征收的税。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等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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