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有哪些?
一、直线法: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均衡地分配于每一会计期间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二、产量法:产量法是指按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产量为基础来计算应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是以每单位产量耗费的无形资产价值相等为前提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单位产量摊销额=每期无期资产摊销额=每单位产量摊销额×该期实际完成产量
三、加速摊销法:加速摊销法是相对于每年摊销额相等的匀速直线摊销法而言的,是无形资产在使用的前期多计摊销,后期少计摊销,摊销额逐年递减的一种摊销方法.采用加速摊销法,目的是使无形资产成本在估计使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加速摊销方法有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1、余额递减法
余额递减法是在前期不考虑无形资产预计残值的前提下,根据每期期初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后的金额和若干倍的直线法摊销率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一种方法.下面以双倍余额递减法为例予以说明,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年初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年摊销率
其中,无形资产账面净值=无形资产成本-累计摊销额.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后的金额乘以逐年递减的摊销率计算每年摊销额的一种方法.摊销率的分子代表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率=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无形资产使用年数和×100%
或者表示为:年摊销率=×100%年摊销额=(无形资产成本-预计残值)×年摊销率.
新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无形资产即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例如,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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