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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各有优势和特点
2021-11-22 18:20:32 来源:金融投资报 编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有关工作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在会上介绍说,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他表示,《意见》提出的改革试点举措主要包括: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等。

“以上这些改革举措的共同特点是,比较精准务实,针对性和普惠性较强,直接回应市场主体期盼、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直接助力经济民生。”卢向东说。

关于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确定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的主要考虑,卢向东说,一方面,这6个城市产业体系完备、市场主体规模较大,同时具有较好的改革基础,已进行很多有益探索。另一方面,这6个城市涵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兼顾东西部地区,各有优势和特点,“在这6个城市开展创新试点示范效应比较强,对全国其他地方辐射带动作用大”。 (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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