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对《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指出,城市更新要不脱离广州实际,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系统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意见明确,老城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不短时间、大规模进行拆迁,坚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合理确定更新模式。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严格控制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
意见要求,在城市更新中始终将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传统肌理、街巷尺度、生活方式等,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塑造广州岭南特色城市风貌,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地段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应坚持系统保护、完整保护、全面保护,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传统格局、历史肌理、传统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
意见指出,城市更新过程中,统筹考虑周边业态、居住人口、职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在规划承载力范围内通过“留改拆”并举方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以及中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助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品质、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统筹解决新市民和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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