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我国将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同时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那么,《意见》中重点措施是什么?此次国务院再提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坚持受益者付费原则,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等,原因何在?专家对此怎么看?
重点措施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后续生态保护补偿,市场机制将进一步发挥作用,多元化补偿将加快推进。《意见》指出,要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合理科学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建立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生态保护补偿市场化融资渠道也将打开。《意见》提出,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重要试点内容。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绿色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此外,包括法律、财税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也将加快跟进。《意见》指出,要落实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以及水、森林、草原、海洋、渔业等方面法律法规。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落实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再提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2019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及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两年多时间过去,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取得了重大进展。今年4月,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揭牌,中国证监会明确指出,支持广期所加快推进碳排放权期货市场建设;今年7月,历经七年试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为接下来推出期货交易打下坚实基础。
生态环境部曾指出,由于碳排放现货市场尚未启动运行,现阶段推出碳排放期货条件不成熟。不过这一问题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上线随之迎刃而解。
据了解,碳排放权期货是碳交易产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碳期货市场有利于提高碳定价效率,满足控排企业等市场主体管理碳价波动风险需求,提高碳期现货市场整体运行质量。
对于期货市场如何服务国家“双碳”目标?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期货市场要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推进碳期货研发工作,以公开、连续、前瞻性的碳排放价格,引导全社会合理配置减排资源,帮助实体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期货市场要进一步提高新能源产业相关品种的研发能力,为新能源企业提供更多有用好用的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企业稳定经营,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
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落实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以及水、森林、草原、海洋、渔业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鼓励和指导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落实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探索对预算支出开展生态环保方面的评估。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同时,我国还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占用补偿、损害赔偿与保护补偿协同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补偿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产品认证及标识体系,健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
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成长春表示,生态补偿是区域间利益调整和合理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有助于推动解决区域间因分工不同带来的利益失衡问题。市场化手段能够让生态环境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内部化、制度化,从而有效约束生态环境消费者对生态环境的过度消费。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管理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董战峰表示,《意见》对生态补偿制度建设进行系统设计和统筹谋划,着力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公平合理、均衡有效的关系,把生态环境责任和经济责任联动起来,将有效提高相关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动力。
展望未来,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显著增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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