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育三孩的参保女职工还可领生育津贴
2021-08-19 16:28:27
来源:三湘都市报
今日,由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三孩生育服务登记及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做好我省三孩生育服务登记及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政策。根据《通知》内容,我省生育三孩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可领生育津贴。
《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三孩的夫妻可按照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及相关文件规定,参照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方式,办理线下生育服务登记(最新版《生育服务登记表》)。
完成生育服务登记后,由乡镇(街道)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本《通知》出台前已经生育三孩的夫妻可按照上述程序补领生育服务证。
《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落实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同时,要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的参保人员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政策。(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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