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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处罚过马路的低头族,违者将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021-01-12 15:32:17 来源:天津经济广播 编辑:

近年来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

一些“低头族”无视交通安全

通过路口或横穿马路时

只顾看手机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

屡见不鲜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明确规定: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

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违者将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案件

低头看手机引发事故被判刑

2017年5月27日20时许,胡某某步行至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上陂头对开路段,未按人行道交通信号灯指示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过程中与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中的挂粤T×××××号牌的、缪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胡某某受伤也被送医救治。事故中,胡某某在晚上步行中使用手机,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沿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道横过机动车道,因此与沿机动车道行驶的、张某乘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而肇事,胡某某的前述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直接原因。2018年11月,胡某某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判决既给了违法行人必要的刑罚惩戒,也给社会起到了教育震慑作用,更是给“低头族”们敲响了警钟。这对“低头族”乃至每个行人而言,都是值得警醒的事:在交通安全面前,没有谁可以超越法律的红线,也没有弱势与强势之别,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分。

警示

过马路时玩手机太危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智能手机的迅速普及,“低头族”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群体,可能面临的风险也不言而喻。而当他们“以为绿灯时过马路很安全,前后都有人,跟着走就是了”“等红灯无聊,就刷刷手机,看得正精彩处,绿灯亮起后,就盯着手机不知不觉地过马路了”时,殊不知除了严重影响通行效率,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酿成伤亡悲剧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相关调查表明,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普通人高4倍,且横穿马路所用的时间也比正常人多出2秒。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有超过27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时玩手机分散注意力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

斑马线并非“安全线”,特别是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交通状况更是瞬息万变。据最新研究报告显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边过马路边玩手机的行人在视觉上只能对附近3米至5米内的障碍物做出判断,平均步行速度也会因此减慢16%至33%。看清一条短信最快需2秒,当机动车以时速60公里行驶时,2秒便可开出33.3米,此时若行人注意力集中在手机上就不会注意到行驶过来的车辆,也就无法及时做出任何判断,使得事故发生的几率比正常情况下高出好几倍,那么后果可想而知。

提示

“低头族”过马路将被处罚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4条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第59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给“低头族”开罚单,真正意义在于警示行人要意识到边看手机边过马路不仅危险而且违法,更是从法律层面明确行人边走路边玩手机并不是自己的私事,需要为当“低头族”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处罚不是目的,生命安全大于天,莫拿生命开玩笑。交通安全关系个人和家庭的幸福,为了自身安全,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该注意路况和交通信号指示,时刻注意观察,安全通过道路。知危险会避险,走路不当“低头族”,既是对他人生命安全和通行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家庭亲人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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